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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幼儿园食材采配服务二次比选公告 ————幼儿园食材采配服务二次比选公告 发布人:杨西娟 发布时间:2024/8/24 8:44:12 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幼儿园食材采配服务二次比选(项目名称)进行线下比选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ZZ-DZSC-001 2.项目名称: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幼儿园食材采配服务二次比选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就餐师生约240人(早点+午餐+午点); 项目总预算:约7万元 各分包如下: 分包1:粮; 分包2:食用油; 分包3:冷鲜肉(猪牛羊鸡鸭鹅); 分包4:冷冻制品(含冷冻家禽); 分包5:豆制品; 分包6:蔬菜; 分包7:干货调味品; 分包8:奶制品; 3.本次项目招标来用下浮率报价模式,请各供应商根据项目总预算推测各分包预算进行报价,且需承诺不高于入围南京市建邺区大宗食材对应分包库内的中标费率(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应入围过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邺区大宗食材 库(提供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结果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品类要求: (1)参与分包1的供应商应同时入围过南京市建邺区大宗食材:粮分包; (2)参与分包2的供应商应同时入围过南京市建邺区大宗食材:食用油 分包; (3)参与分包3的供应商应同时入围过南京市建邺区大宗食材:冷鲜肉(猪牛羊鸡鸭鹅) (4)参与分包4的供应商应同时入围过南京市建邺区大宗食材:冷冻制品(含冷冻家禽)分包; (5) 参与分包的供应商应同时入围过南京市建邺区大宗食材:豆制品 分包; (6)参与分包6的供应商应同时入围过南京市建邺区大宗食材:蔬菜分包; (7) 参与分包7的供应商应同时入围过南京市建邺区大宗食材:干货调味品 分包; (8)参与分包8的供应商应同时入围过南京市建邺区大宗食材:奶制品 分包。 3.生产型企业应提供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销售非本企业生产的食品须提供)等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1 参加分包3、分包4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分包4应同时提供猪肉、牛肉、羊肉;分包3应同时提供冻猪肉、冻牛肉、冻鸡肉)。 3.2非生产型企业应提供本企业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所代理品牌(须包含本次投标填报的所有品牌)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参加分包3、分包 4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生产厂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 3.3具备经营范围内的储藏、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参加分包3、分包4的供应商须具有冷链配送能力(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 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不良记录由来购方认定,若供货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提供承诺书原件)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 2024-08-25 09:30到 2024-08-27 16:30 获取方式: (1)时间:2024年08月25日至2024年08月27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3:30-16:30(双休日只接受网上获取方式)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89号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幼儿园现场获取(3)方式:①现场获取:下载公告附件中《采购文件回执单》进行填写,并按要求准备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现场获取。 将以上材料汇总压缩打包发送至116955149@qq.com 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并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委托代理人邮箱或将纸质版招标文件快递至投标单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8-28 14:00:00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3:30: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4:00:00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89号 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幼儿园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8-28 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89号 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幼儿园 六、其他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招标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3. 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 4.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 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幼儿园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幼儿园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8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5-86533930 ◢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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