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东方剑桥碧瑶花园幼儿园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全面开展我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推进幼儿园依法治园,提高规范办学水平,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特制定如下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办法:
1、幼儿园高度重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建立意见接纳、处理、整改问责机制,园级领导中有专人协助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2、幼儿园认真做好责任督学来园督导的工作记录,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
3、幼儿园对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能及时研究,并书面陈述相关整改的情况。对提出的重大问题或综合性的问题要撰写整改报告并报督委办备案,能在限期整改时间内整改到位。对幼儿园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幼儿园要及时报教育局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共同解决相关问题。
4、幼儿园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宣传,在幼儿园网站首页开辟教育督导一级栏目,及时报道责任督学进校督导的工作状况,全体教师及家长知晓本园责任督学姓名、督导工作目的与任务。
5、为责任督学提供办公场所、基本办公设备,以及相关备查材料,为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工作提供保障。
6、协助督委办定期对责任督学工作水平进行问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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